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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
这是中国数千年来的永恒话题,即便烂到根子的中央政府,当面对大规模天灾的时候,也必须拿出一套赈灾方案来。
古往今来,无数帝国王朝,在天灾引发的流民起义中走向终点。
有史为鉴,不得不谨慎待之。
1931年的全国性大水灾,其实从6月份就开始了,至8月份蔓延到全国。不但如此,四川热河陕西湖南等省内,一些没有发大水的地方,还遇到严重旱灾和虫灾。
这就造成一个惨绝人寰的现象,在同一个省内,这半个省水灾,那半个省旱灾。冰火两重天,搞得百姓生死两难。
南京国民政府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受灾群众有8000多万。但事实上,仅江淮沿岸的灾民就多达上亿,到处都能看到浮尸饿殍和孤儿。
常凯申一边忙着党内斗争,一边忙着实施赈灾计划。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公债国内外募款税目附加等方式筹集资金,暂时已筹集上千万元,历史上最终筹款总额为7000万元。
这些钱虽然有一部分被贪污,还有一部分被挪用,但大体上还是真正用在了赈灾上面。
负责赈灾的机构有两个,一叫赈务委员会,这是赈灾常设机构;二叫国府救济水灾委员会,这是赈济大水灾的特设机构。
行政院副院长宋子文内政部长刘尚清实业部长孔祥熙赈务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以及西北赈务负责人朱庆澜五人,被任命为国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委员。其中宋子文担任委员长,全权负责各地赈灾事宜。
该委员会共设有七股,即:调查股财务股会计稽核股卫生防疫股运输股灾区工作股联络股。总的说来,赈灾机构比较完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考虑到贪污腐败横行,专门出台了各种监管和处罚措施。
其中赈灾款由总务科筹赈科和审核科共同负责经手,三个部门相互制约,加大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每个部门的内部,提取资金也要经过三道程序,委员长秘书长各科科长层层负责,想要贪污那是真的很困难。
对于那些想趁乱作死的人,中央专门出台惩罚条例,包括吃回扣以次充好以权谋私贩运赈灾物品冒领赈灾钱物的,全部依照刑法加重三分之一的力度进行判决。
中央政府对此还不放心,专门设立监察院,对全国的公务员和赈灾人员进行监察,派出12名钦差寻访各地。这些钦差在各地国党党部的配合下,狠狠地揭露处置了一批渎职舞弊和贪污者,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另外中央还设有审计处,负责对各级各地的政府机关进行资金审查,在账目上跟那些妄想贪污者斗智斗勇。
社会监察方面,无论政府还是民间赈济组织,所有募集款项必须登报公开,并且欢迎老百姓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告发。
可惜民国的官僚阶层太烂,制定了这么多监管措施,贪污舞弊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
比如湖北属县的县长王丹侯,领到赈灾款却不发放,呈报上级说被土匪劫走。被民众揭发后,这位县太爷锒铛入狱,官帽子直接被摘掉。还有皖南粮站主任李思义,克扣赈灾粮达69吨,被查处时已半价售出39吨。
甚至还有洋人参与贪污的案列,救灾委员会派英国人古特温担任岳州赈粮总站主任。这英国佬伙同副主任刘益生,与奸商和地痞勾结,将运费运力谎报至10万元,分赃之后挟妓游玩。他们还克扣赈灾职员的工资,每月侵吞数百元,全部用来花天酒地挥霍一空。
可笑的是,前面两个案列中的本国官员都被依法查处,后面一个案列却因为涉及洋人,以至于连中央派出去的钦差都不敢管,只是将涉案官员秘密调职而已。
我们不能否认,老蒋对这次赈灾下了大力气,因为全国性大水灾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统治。但各地官僚真的烂透了,不仅洋人贪污没法管,高级官员的贪污同样难以处理。
比如皖北那边出现窝案,赈务专员带头贪污,引起极大的民愤。由于案情重大,中央监察院亲自受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移交至司法部门。
然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中央监察院亲自受理,且证据确凿,法院那边居然敢拖着不判,最后案件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