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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等吻大人再赏10000起点币,荣升本书掌门,谨以此章,恭贺之。)
足足两个小时后,狗肉炖好了。
狗肉当然是不能连鼎往上端的,林愁找了个带炭炉的大铜盆——像这种普通厨具,林愁向来是要多少有多少,系统从不在这上面含糊,那个装厨具的柜子随时随地就能掏出来一大堆供林愁挑选。
连这个铜盆都带着一股古拙的韵味,上面云纹的每一个线条和转折都自然流畅,是花鸟鱼虫和祥云的图案。
总得来说,用来装“上不得筵席”的狗肉显得有些跌份儿。
林愁敢拿毛牛和两只哈士狼人格担保,这盆要是交到盆栽手里,她肯定能把这个盆卖出某某天子用过的火锅盆还是洗脚盆的天价来。
铜盆装肉和汤,下方摆上炭炉,上桌。
林愁坚持认为,吃狗肉最好的调味料只有盐和辣椒,盐要细细的青盐,辣椒要新鲜的魔鬼椒和辣椒干粉拌在一起,当然,也少不了几根整根的红辣椒。
狗肉刚上桌,赵擎苍吸了吸鼻子,醒了。
这老货一气儿干掉了一整坛五彩蛇酒,等着等着,震天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咳咳,做好了...老子可得好好尝尝这孽畜!”
游荡魔跑到厨房找林愁要了个人头大碗,盛了一老碗热汤,撒上盐花和辣椒,稀里哗啦的喝起来。
“香!地道!”
一连串的赞扬从他嘴里蹦出来。
赵擎苍瞪了瞪眼,捞起一块肉放在碗中,“唔,小林子还算是个明白人,看你准备的这两味调料,这狗肉的味道就错不了。”
赵擎苍碗里的,是一块肩胛肉,这部分的肉纤维短,质韧,少油脂,相比于狗身上的其它部位来说,应当属于下品,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这一块来品尝。
赵擎苍用筷头轻轻撕下一溜儿肉条,蘸上盐花和干辣椒粉末,送入口中。
“唔。”
如果林愁用鲜料来烹饪这部分肉质,那它的味道一定是全部肉中最淡薄的一处。
事实上,肩胛肉的肉质更适合留存那些干质调味料的味道,比如八角桂皮香叶等等。
质韧、纤维粗短,这意味着其中的肉汁要比其它部分少得多的多。
但其肉入口回甘,富于嚼劲,再配上火辣燥热的辣椒干粉,就像是身处空旷原野,策马奔腾时狂风撕扯着雪花,再灌下一壶烈酒,一条火线几乎都要从喉咙中燃烧出来。
赵擎苍翘起大拇指,辣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游荡魔的吃相比赵擎苍要粗犷上太多太多,先咕嘟咕嘟喝下一老碗的狗肉汤,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然后从锅里捞出一整条肥嫩的后腿,大口撕咬,嘴里时刻都满占着肉,咕咚一声咽下嘴里的肉,再抓上两根辣椒咔嚓咔嚓大嚼。
“爽!”
“咣当!”
倒霉的门板第三次被撞开了,吴科的两个保镖扛着一卷包花里胡哨的大棉被冲了进来。
两个保镖浑身湿透,身上还冒着蒸汽,显然从山脚下到这里的一段路程就让源晶雨浇了个够呛。
林愁看见这造型,当时就是一哆嗦,巷子口放老电影的时候没少播过这种场面:
两个小太监趁着深夜扛着被卷,蹑手蹑脚的走进天子寝处,把被卷放在龙床上,然后从里面钻出来一个清洁溜溜的妃子,娇滴滴的道,“陛下~!”
这套玩意还有一个人尽皆知的名字,叫翻牌子。
要是吴爱妃也给大家演上这么一出,怕是所有人眼珠子都要爆掉。
好在小吴从被子里爬出来,没什么怪异的打扮,他喘着粗气说,
“为了吃个饭我容易么我,这该死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