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答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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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时候只有孤零零的两个人,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行庞大的车队。在最前面四匹黑色骏马缓步拉着的华丽马车上,一面黑色绣金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将四周觊觎的目光全数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只因旗面上的“秦”字,是他们决计惹不起的存在。

赵高和麦玲珑却并不在这辆代表着统领地位的车上,而是骑着两匹秦宫里的宝马,远远地跟在了车队边上。

远远地透过雕栏的车窗,可以隐隐约约看见一袭白衣的男子端坐在马车的中央。他的双腿盘卧于前,一把镶金嵌玉的剑鞘横放在前方雪白的丝帛之上,数枚宝石缠络成的剑穗自然垂下,显示出了剑主人高贵非凡的身份。

在宽大的马车底部,密密地铺着数层厚厚的黑绒毡毯,在车壁之上,一段黑色竹质的符节上,白色的旄旗低低地垂在一边,另一边则是黑色的犀牛皮编缀着打磨过铜片制成的甲胄,在阳光反射下的淡淡金芒更显得他风姿绰约不凡。

更让人惊异的是,在马车的周围,赫然是两什的中车府卫,每个人都配双马,连接后面的两辆战车,一旦遭遇什么变故,可以迅速形成一支超强的战斗力。

这是一支拱卫秦帝,分享着秦王朝国运气脉的历史强军,等阶上即使比骊山死卫稍稍逊色半分那也是参差仿佛,历史史诗巅峰似乎都不足以说明他们的强大。

赵高曾经用西贝魏武卒突袭过英王的近卫长弓手,在各种条件的加持下这两支军队也勉强达到了历史史诗的入门门槛。在短兵相接的那一个瞬间,他们所凸显出来的战斗力绝非其他各种等级的兵种能够相比。然而赵高相信,如果当初用整个世界资源攒出来的三百魏武卒来突袭这区区二十人,最后能够站在战场上的,一定不会是自己。

这一点,无论是赵高还是麦玲珑,都能够给出清晰的判断。

“高子,这真的那个历史中的赵高?”三天以来,麦玲珑这个问题问过不下于十遍,这倒不是高冷的麦玲珑变得啰嗦,而是因为和自己固有印象中的差别实在太大。她到现在还难以相信,那个应该猥琐至极的宦官赵高居然会如此的器宇轩昂。

说句不客气的话,她的队友赵高相貌不过中人之姿,因为实力和头脑勉强拥有一点对女性的吸引力,在历史上的这个赵高面前完完全全是相貌气质上的双完败。从纯颜狗的角度来看,估计连提鞋的资格都得努力争取。

“算了,区分一下,以后还是管他叫阉赵吧。”眼见赵高不理自己,麦玲珑纠结了一下,还是确定性的给了白衣男子历史赵高一个侮辱性的称谓。

“随你愿意。”赵高下意识的回了一句,继续思考着问题连头都没抬上一下。他并没有因为和人同名有所烦恼,这两天他甚至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将历史阉赵从秦王朝的权力中心调出来是当初他答应李斯的先置条件,也是秦皇嬴政问他还有没有其他要求时,他第一个提出的要求。

此时对于李斯的承诺已经完成,暂时不用考虑这位帝国丞相会不会因此而对自己的计划有任何的阻碍。

至于阉赵外型有多么飘逸而风流倜傥,骨架高大颇具阳刚之气完全不像一个宦官,个体战力不俗和护卫配合默契抵得上一支军队,这三点都不是问题——一旦脱离了秦王朝的权利中心,这区区的三个条件便都算不了什么。

阉赵此时眼中密布的阴云和脸上阴郁地仿佛要滴出水来的神情,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离开了那个位置,李斯至少有一万种方法弄死他,无论他现在看起来有多么强大。

外强必然中干!

唯一的护身符,就是赵高在想秦皇嬴政提要求时,给与他的使节身份。有了这一重的限制,在出使的任务完成之前,李斯便是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在秦始皇面前弄鬼,否则迎接他的,就是这位千古一帝的无穷怒火。

那时还不如自己直接抹脖子来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