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书成换白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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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有七子一女,除了长子王玄之伯远早逝外,其余都是中国历史上的书法名家,其中尤以幼子王献之子敬和五子王徽之子猷更胜一筹,至于六子王操之和四子王肃之则要逊色一些。当然那也相对而言,以赵高现在的天赋,还是很轻易看出王操之是C级的历史人物,王肃之则是D级,都属于剧情世界舍不得丢弃的那种。

“原来是王家的四郎和六郎。”赵高并不矜持,直接从马车上揭开门帘跳了下来。所谓真名士自风流,到了一定程度后部分礼节就是浮云了。

其实按身份来说,虽说赵高也算有爵位在身,但和王家这种参天大树比起来顶多也就是一棵小幼苗。他甚至相信,在这个特定的剧情世界里,只要沾上这个琅琊王氏的“王”字,恐怕就已经是剧情人物级别的了,整个王家的势力到底有多么庞大,便是他也无法真正的估算出来。

王谢现在可是公认的超等士族,连皇室子弟都试图与之能够通婚的存在,而仅仅占有一郡破落之地的孟家,说根本上不了台面有点夸张,但是敬陪末座就十分恰当了。

可赵高这次的不拘礼节言行显然深得王氏兄弟之心。若说恭敬,他们这辈子见过恭敬的人实在太多;若说无礼,一身傲骨地寒门士子身上也是经常遇到。可如赵高这般举重若轻淡如浮云的态度,则算是得到了竹林遗风的真传,配合他卓尔不群的气度,更是相得益彰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当然如果他们知道,在众神之地里赵高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被礼仪和形象设计的专家训指点过每一个细节要点,更是在众神之地特设的时空节点中练习过千万遍,根本不是自身气质的外在自然流露而是机械化的重复表达,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一口老血喷将出来。

此时两人当然想不到那么多,见赵高风姿如玉地向自己行礼,心里居然少见地自惭形秽起来,连忙以世兄的身份回上了一礼。在不知不觉中,两人心里已经同时默认了赵高和自己等同的身份。

“孟郎请恕某唐突。”王操之显然对赵高刚刚吟诵的诗篇念念难忘,他仔细回味了两番,那是越回味越有味道,这时候居然上前了一步,热切地抓住了赵高的手,急急地问道,“刚刚的诗篇何名?可是孟郎新作?”

这个问题其实颇为无礼,赵高不动声色地把手抽了出来。事实上他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颇为亲近,这个时代男人和男人抵足而眠都算正常,可被一个中年男人这么握着,终究是一件让他别扭的事儿。

“此乃山中一仙人偶作,与仆有缘,在贝郡盘桓了三日,临别时作了此篇,篇名为‘贝郡浔阳江别孟士’。”

赵高并没有将这一篇安在自己的头上,事实上那样在行家眼里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更不用说有世界意志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可能的作梗。可如果是别人的赠诗就完全不同了,一方面尽量规避掉了自己剽窃的事实,另一方面则也有隐隐地自矜——诗作者都赠诗唱和,显然是把赵高当成了和自己志趣相合的朋友,这点意味,又怎么会不被有心人品读出来?

“恨不能与之一见!”王肃之立即捶胸顿足,他也回过味来,这诗中的意蕴不是神仙也近似神仙,此时怅然之情溢于言表。

“王郎不必懊恼,未必就无再会之缘。”赵高笑了笑,然后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刚刚交谈的那一会儿,孟府中的仆役已经在野外就地铺设好了营帐。营帐整体的风格路线还是一以贯之的低调奢华,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每一件用具和饰物都做到了极致简约,即便是王氏兄弟眼界不凡,也忍不住低声赞叹了起来。

以往的探索者或者开拓者们想办法增强自己的实力尚且来不及,又有谁会关注这些看起来完全无用的东西会给古人起到多么震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