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吕布清早便前往军中,看着聚在一处松散的新军士兵,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从这些新军士兵的身上,他看到了当初自己加入军队时的身影,那个时候也是这样松散,不过训练之后,身上的散懒将会的逐渐褪去。
陷阵营的士兵正在操练,伴随着高顺的命令,下面的士兵做出各样的动作,天气虽然有些寒冷,陷阵营的将士却是满头大汗。
高顺治军极严,在军中,很少见到他露出笑脸,但陷阵营的将士却是对高顺极为尊重,高顺能够记住每一名士兵的姓名和特长,就连将士的家庭情况也是了如指掌,能够做到这样的程度,并州军中只有高顺一人矣。
吕布在一旁仔细观察之后,心中有了一个想法,陷阵营绝对是并州最精锐的队伍,士兵的纪律也是最好的,对于将领的命令执行的不折不扣,虽然很辛苦,却没有人有怨言,而高顺也能准确的掌控到每一名士兵,根据敌人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陷阵营的掌控,高顺可谓是达到了细致入微的地位。
操练完之后,便是早饭的时间了,并州军中的士兵一日三餐,在天下的军队中绝对是罕见的,就餐的时候,士兵与各部将领在一起,吃的是一样的饭食,这样能够加深将领和士兵之间的感情,方便将领去了解麾下的士兵。
早饭之后,吕布将高顺叫了过来。
“主公。”高顺行了一礼,本来他一直是称呼吕布为将军的,自从贾诩善意的提醒了一下之后,他便改变了称呼。
“这里没有外人,顺子不用客套,随意坐吧。”吕布笑道。
闻言,高顺默默的坐在了下首的位置,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内心情感的人,只会默默的做好自己的事情,无论并州有多么的困难,他都会坚定的站在吕布这一边。
“顺子,若是陷阵营的铠甲变重了,你认为怎么样?”吕布问道。
“铠甲变重?”高顺不明所以。
“我想让陷阵营的士兵装备全身铠甲。”吕布直接道。
高顺眼前一亮,陷阵营的士兵虽然足够强了,短兵相接,难免会出现死伤,而损失一名士兵,需要很长时间的训练磨合,才能适应,毕竟陷阵营讲究的是密切的配合,若是装备了吕布所说的全身铠甲,无形间会提升士兵的保命能力。
此时陷阵营士兵身上的铠甲,绝对是军队中最好的、最重的了,俨然就是这个时代的重步兵。
“卑职尽力一试。”高顺抱拳道,他想到了声名赫赫的魏武卒,若是有足够的条件,他自信也能打造出一支这样的军队来。
魏武卒,是吴起训练的精锐步兵。吴起率领魏武卒南征北战,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不分胜负)”的奇功伟绩。
吴起曾率领魏武卒攻下函谷关,大大小小历经六十四战,夺取了秦国黄河西岸的五百多里土地,将秦国压缩到了华山以西的狭长地带。
魏武卒的选拔极为严格,士兵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内外三层防护服或者就是重甲的别称),手执长戟,腰悬铁利剑,后负犀面大橹,50弩矢和强弩,同时携带三天军粮,半天内能连续急行军一百里的士兵,才可以成为武卒。